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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时间: 2022-05-26】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给予中小微企业房租及水电费补助的通知
来源: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为减轻新冠疫情对广大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冲击,按照长春市的统一部署,我区决定对疫情期间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房租和水电费给予补助。
一、补助范围
1.房租补贴:在经开区实际纳税,承租非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2.水电费补贴: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持有营业执照,生产经营地在经开区,实际经营中缴纳水电费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二、补助标准
1.房租补贴:中小微企业每户一次性补助1000元,个体工商户每户一次性补助500元。
2.水电费补贴:中小微企业每户一次性补助500元,个体工商户每户一次性补助300元。
三、时间节点
(一)房租补贴 
1. 实际纳税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15日
2. 承租房产时间: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5月15日期间。
(二)水电费补贴
1. 在长(经开区)登记注册时间:2022年5月1日前。
2. 发生水电费支出时间:2022年3月1日—2022年5月15日期间
四、申报材料
(一)房租补贴
1.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及房租支付凭证复印件。
5.纳税凭证复印件。
(二)水电费补贴
1.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水电费交缴凭证复印件。
五、申报形式
除现场办理外,条件成熟满足会计资料规范要求的,可以通过小程序网上申报办理。
六、办理流程
1.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向经营地所在社区提出申请。
2.社区工作站初审。
3.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
4.税务局审核。
5.街道办事处审批。
七、资金拨付
各街道办事处统计并上报符合补贴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数量和金额,财政将补贴资金拨付各街道办事处。
八、资金发放
街道办事处对审核通过的申请直接组织发放。
九、对象确认
发放对象由企业经营地按照属地原则确认发放。
十、截止时间
2022年5月31日。


责任编辑:王志刚